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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房屋租约期满 承租人不搬迁应如何处理? [2005-03-11]
问:租赁期满后房东是否可以立即叫房客迁出? 

  答:房屋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三个月之前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如果因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而这种损失已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有些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继续向承租收取房租,这实际上是承诺了租赁的延长,不能称承租人违约。这种延长的租赁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租约期满 

  问:如果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不搬迁如何处理? 

  答:《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个人承租私房用于经营,租期届满,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应予准许。个人承租私房用于居住,租期届满或未定租期的,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的,一般应予准许,承租人确无房可迁,法院可判决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搬迁,届时可由产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义务人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5条之规定,除按月支付租金外,还须支付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金按原租金的3倍—5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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