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员登录 | 注册会员 | 留言 | 帮助
搜索
首 页 图片房源 出租信息 求租信息 同城合租 租房中介 租房资讯 深圳租房
  租在深圳
  新闻头条
  租房聚焦
  租房指引
  声色深圳
  租房故事
  租房故事
  异性合租
  租房网评
  政策法规
  合同文本
  政策法规
  租房顾问
  租房助手
  租房助手
  网站使用
  生活助手

租房宝典 >> 租房聚焦
 房客欠租房东不能扣电脑 [2004-07-05]

问:本月初,我退掉了以前那套月租金2000 元的房子,重新租了套月租金1000 元的房子。由于我尚欠2000 元租金,搬家时房东扣押了我的电脑。我立下字据说下月一定付清,但房东就不肯把电脑还给我,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为此来信请问,房东这样做合法吗?读者小王

 答:房东这样做不合法。我国《担保法》规定,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法》同时明确规定,只有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享有留置权。由于你和房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房屋租赁关系,因此尽管你暂欠房东2000 元租金,但房东并无权扣押你的电脑。


[1126次访问]

关于我们   |   中介加盟   |   广告联系   |   业务合作   |   加入收藏
  深圳市博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新闻大厦 邮政编码 : 518210
Copyright(c) 租房160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50153号
 
执行时间:42,128,110.0 毫秒
  • 深圳租房160
  • 优网主机站
  • NB笔记本专栏
  • 深圳网
  • zman.cn
  • 丽姿女人丽姿女性网
  • QQ代码QQ空间代码
  • SOHOM房网
  • 网站设计师文摘
  • 巴士160公交线路查询
  • NBA新闻
  • 同城分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