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员登录 | 注册会员 | 留言 | 帮助
搜索
首 页 图片房源 出租信息 求租信息 同城合租 租房中介 租房资讯 深圳租房
  租在深圳
  新闻头条
  租房聚焦
  租房指引
  声色深圳
  租房故事
  租房故事
  异性合租
  租房网评
  政策法规
  合同文本
  政策法规
  租房顾问
  租房助手
  租房助手
  网站使用
  生活助手

租房宝典 >> 租房顾问
 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方可预租 [2004-07-05]

问:最近,我公司看中一幢在建的商务楼。该楼地处市中心,交通便捷,四周环境好,听说不少单位都对该商务楼有意。为此,我公司决定预租。来信请问,商品房预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我公司该如何和开发商办理预租手续

  市民刘先生刘先生: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九条规定,只有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并依法取得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进行商品房预租。

  至于预租手续,承租人应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

  在预租合同中,双方应对“预租房屋的交付使用日期”、“预付款金额、支付期限”等条款详细约定。签订预租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15天内持预租合同及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待预租的商品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与承租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交付房屋。

  租赁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203次访问]

关于我们   |   中介加盟   |   广告联系   |   业务合作   |   加入收藏
  深圳市博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新闻大厦 邮政编码 : 518210
Copyright(c) 租房160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50153号
 
执行时间:22,787,060.0 毫秒
  • 深圳租房160
  • 优网主机站
  • NB笔记本专栏
  • 深圳网
  • zman.cn
  • 丽姿女人丽姿女性网
  • QQ代码QQ空间代码
  • SOHOM房网
  • 网站设计师文摘
  • 巴士160公交线路查询
  • NBA新闻
  • 同城分类信息